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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安排,现启动我省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省创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高校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报送

(一)报送数量。“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评审立项,以各高校上一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为基础,综合考虑立项比例、国家级和省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展示等因素确定2019年申报数量(见附件)。

(二)报送材料。“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结题,高校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组织项目报送。高校工作负责人为本校拟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分配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指导做好信息填报,未纳入推荐范围的项目不组织填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QQ群号537827022)。

(三)报送时间。网上填报截止2019年5月3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任何项目申报。填报完成后正式行文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发送PDF格式扫描件至电子邮箱,无需报送纸质版),说明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情况。

四、项目经费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省属高校“国创计划”立项项目进行支持和奖励,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鼓励高校扩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范围,调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提供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

五、项目管理

高校通过平台按年度提交本校实施情况报告和管理情况汇总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严格审核项目信息变更申请,一般不允许变更项目及人员信息。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结题过程中弄虚作假、无明显进展的要及时终止项目运行。严格项目结题审核,重点审核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实施成果目标达成度。

六、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各高校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七、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联系人:黄坚毅0531-81916707;刘晓文,0531-81916530

电子邮箱:gaojiaochu@shandong.cn

平台网址: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


附件: 1049ef2ea6fa488d9eb795036af0c6e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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