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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果
项目进展情况:按计划进行
主要研究阶段(起止时间) 研究内容 完成情况
2021.6.15—2021.6.30 优化课题方向,进行文献资料整理研究,对现有理论成果进行梳理研判已完成
2021.7.1—2021.7.25深入研究中西方隐私保护理论的发展脉络,对比中西方在“隐私保护”与“透明管理”之间的拉锯战,结合后疫情时代背景开展疫情下中西方隐私保护路径研究已完成
2021.7.26—2021.8.15基于理论研究,搭建初期公私权博弈的原则模型已完成
2021.8.16—2021.8.30根据两次预调研结果,确定问卷终稿已完成
2021.9—2021.10对青岛各行政区进行定点问卷发放和深入访谈正在开展
项目研究成果(已取得的成果)
序号 项目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1中西方隐私保护的理论研究综述文献综述(1)
2疫情下中西方隐私保护路径研究综述文献综述(2)
3初期公私权博弈的原则模型理论模型
4关于在疫情信息化背景下民众对于隐私权和知情权的认知调查问卷问卷提纲
 
二、项目季度报告

一、项目开展进度

本项目自20216月获批立项,自立项以来,团队通过合理分工进行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现将研究进展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2021.6.152021.6.30 中西方隐私保护的理论研究

 

团队基于前期一轮预调研进行课题细化,并分组对公私权博弈理论进行文献研究。团队选取隐私权作为共私权博弈的典型进行研究,并从隐私权研究起源、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价值倾向、民众对于隐私让渡态度三方面入手进行理论架构,并运用比较法对中西方理论研究进程进行对比分析,把握中西方在隐私权利层面的价值立场和研究思路的异同点,从而明晰中西关于公私权博弈理论的研究脉络。

(二)2021.7.12021.7.25 疫情下中西方隐私保护路径研究

在厘清常态下中西方的理论脉络后,团队结合后疫情时代开展进一步研究。团队成员从疫情期间的隐私让渡、中西方对于健康码的使用状态两个层面入手进行资料收集,并总结疫情状态下中西方在理论与实务中的治理路径差异,并与前期常态研究形成对比。中国与西方、疫情与常态的双重对比使得项目的理论研究更为全面,也为后期的实地开展打好基础。

理论研究结束后,团队成员也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归档,并思考中西方两种治理模式的原因与影响,以此启迪团队探索:在面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何种方式更能快速平衡冲突,减低社会管理成本。

(三)2021.7.262021.8.15形成初期公私权博弈的原则模型

基于理论研究,团队结合疫情现状构建初期公私权博弈原则的理论模型。团队根据指导老师的建议,对疫情下公私权冲突的根源进行探索,运用法理学、宪法学的相关原理进行模型搭建。经过对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团队最后选取对比例原则、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和权利位阶原则三方面进行细致讨论,并构建出适应后疫情时代治理的初期原则模型。

(四)2021.8.162021.8.30 两次预调研形成问卷终稿

为提升问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团队成员进行了两次预调研:第一次为民众的线上问卷调查,并通过导师建议与调研结果确定将调查范围细化至青岛市居民;第二次团队选取青岛市即墨区两个社区进行定点问卷发放,并结合被调查者的填写感受和数据反馈完善题目设置,增设关联性题目和排查题以提升问卷的连贯性和准确性,最终确定问卷终稿。

(五)2021.9.2021.10 对青岛各行政区进行定点问卷发放

在确定问卷终版后,团队对青岛市各行政区进行抽样调查。为保证问卷投放的有效率和回填率,团队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在线上层面,团队通过偶遇抽样与滚雪球抽样,通过定点投放至目标社区群进行数据收集;在线下层面,团队走访目标社区进行面对面问卷发放,从而大大提升了回收问卷的数量。

目前,团队仍处于问卷发放阶段,预计与11月中旬完成此工作,进入数据整理阶段。

 

二、已取得成绩

(一)形成两篇文献综述

本课题以公私权博弈为核心,因而团队成员从知情权、隐私权和生命健康权三项权利入手,并以隐私权作为中心向外辐射,形成了常态与疫情两个时期的文献研究综述,因篇幅原因,团队以思路图的方式予以展开。

1.中西方隐私保护的理论研究综述

 

 

2.疫情下中西方隐私保护路径研究综述

 

3.基于理论研究的思考

 

(二)形成初期公私权博弈的原则模型

1.比例原则

首先,适当性原则要求收集、提供个人信息有助于目的的实现。换言之,信息处理者的使用行为应当与公民同意公开其个人信息的目的一致。在疫情防控期间,患者以及密切接触者自愿将其身份信息、行踪轨迹信息、生理信息告知医院和媒体,那么信息处理者在使用时应以防控疫情、保护他人的生命健康为目的,科学合理地处理所获取的个人信息。

其次,必要性原则是指当有多种方法都能实现该目的时,应选择对他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法。政府、媒体或者网络平台收集、发布个人信息的信息是否适当,取决于在同样实现防控疫情、保护他人身体健康目的的多种方法时,是否采取了对信息提供者权益损害最小的方法。如前所述,对于认定某类信息是否属于个人信息,核心在于其是否具有可识别性。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有关个人信息的报道时,采用假名化技术、随机技术、泛化技术等使得个人信息去识别性。如果此类信息经过技术处理后无法恢复识别,就不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除此之外,对于需要收集疫情中个人信息的机构和人员,不能越权收集、超范围收集,也不能将收集的信息提供给无权限接触此类信息的人员,并且在保存处理时应当符合保密规则,最大限度保护信息提供者的信息安全。

最后,狭义的比例原则即比例适当,收集、处理个人信息方法可能造成的损害与想要实现目的之间要比例适当,不能显失均衡。因此,信息处理行为是否适当,需要科学评估信息处理行为给信息提供者所造成的损害大小。信息保护是大数据时代的应有之义,将抽象的保护原则具体化为可操作性的规范,必须在数据利用与信息保护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在公布疫情中患者的个人信息时,要遵循信息处理的目的——防控疫情、保护他人健康,尽可能降低对患者的损害。

2.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与民众的知情权对应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而患者的隐私权对应的是个人利益。公共利益是因为个人利益的存在而存在,但它是属于所有人的利益。保护了公共利益,也就保护了个人利益。而如果保护了个人的绝对利益,可能就无法保护等量或者同质下的大多数个人的利益,这会损害公共利益。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就是保护公共利益,这相当于保护了绝大多数人的个人利益。在特殊时期我们要用体系化法律思维,权衡疫情中的知情权与隐私权。明确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增强大局观念,不仅有利于民众更配合政府的工作,也有利于重大卫生公共事件的预防与处理。

3.权利位阶原则

生命健康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当隐私权、知情权、生命健康权产生冲突时,我们如何做出抉择,这其中会涉及权利位阶问题的探讨。所谓“ 权利位阶”,是指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存在“先后顺序”。如果一个人已经感染了传染性病毒,就很可能会传染他人,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健康。根据权利位阶论,生命健康权的保护优先于隐私权。在涉及到公众健康的问题上,隐私权应该让位于更高的法益——生命健康权。权利位阶原则为疫情下患者部分信息的公布提供了正当理由,也有利于显然更重要的权利——生命健康权的维护。

 

(三)问卷终稿

关于在疫情信息化背景下民众对于隐私权和知情权的认知调查

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我们是山东大学的学生,为了了解信息化时代和疫情防控背景下个人权利让渡和国家公权力使用的边界,理清民众对于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关系认知,更好地为疫情防控政策与数据处理提供参考依据,我们开展了本次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不需要填写您的真实姓名,我们会对您所填写的信息全程保密,调查结果只会以统计方式呈现用于学术研究,不会对您产生任何不良影响。本问卷预计需要6分钟,答案无对错之分,请您按照真实情况填写。

您填写的信息对我们的研究非常重要,再次感谢您的配合!

 

(单选)请问您的年龄是

A. 17岁及以上

B. 18~40岁

C. 41~65岁

D. 66岁及以上

(单选)请问您的性别是

A. 男

B. 女

(单选)请问您的学历是

A. 初中及以下

B. 高中

C. 大学

D. 专科

E. 研究生及博士生

4.(单选题)当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利益时,您认为个人隐私应当在疫情等特殊情况下做出让步吗?

(《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A. 应该让步

B. 不应该

C. 无所谓

5.若第4题选择B,则回答第五题,若选择A或C,则跳转到第7题

(关联多选题)您认为不应该做出让步的原因是?

A. 个人隐私神圣不可侵犯

B. 影响个人正常生活

C. 公布隐私面临过分解读的风险,形成恶劣的舆论环境

D. 担心隐私信息遭到非法滥用

E. 这些信息公开对于疫情帮助不大

F. 其他

6.(关联单选题)您觉得如果不公开这部分隐私信息是否会对疫情防控造成损害?

A.会造成损害,但是个人隐私更重要

B.不会造成损失

C.没有考虑过对于疫情防控的影响

7.(多选题)请问在出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之后政府应该公开患者的哪些信息? 

A.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

B.行程信息

C.居住地址

D.接触人群

E.治疗情况

F.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G.患者社交平台账号和个人动态

H.身份证号等证件号码

I.患者照片

J.患者的婚配情况以及家庭情况、经济情况

K.社会关系(亲朋好友)

8.(多选题)请问在上题中所出现的信息中是否存在政府不宜公开的隐私内容?请您进行选择

A.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

B.行程信息

C.详细居住地址

D.接触人群

E.治疗情况

F.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G.患者社交平台账号和个人动态

H.身份证号等证件号码

I.患者照片

J.患者的婚配情况以及家庭情况、经济情况

K.社会关系(亲朋好友)

9. (多选题)疫情下政府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公开民众信息?

A.涉及到社会秩序和防控规划

B.涉及民众身体健康,用以确认风险区域

C.对相关事实进行澄清,稳定民心

D.得到当事人的授权

E.其他(填空)

10.(单选题)您认为目前疫情下是否存在过度公开隐私的问题?

A. 是

B.否

11.(单选)请问您目前是否在使用健康码、行程码等程序?

A.是

B.否(跳转到13题)

12.(单选)请问您对健康码使用的态度是

A.这是国家对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并且我相信这些程序对我出行信息的保护,表示支持

B.不注册这些程序无法正常出行,无奈之举

C.这些侵害了我的行程等隐私,表示反对

D.无所谓,我认为这些信息并不属于我的个人隐私或者其即使泄露对我也不会构成实际损害

13.(单选题)您认为公众是否有权了解患者的相关信息?

A.是

B.否

14.(单选题)当下信息公开情况是否能够满足您对于疫情信息的掌握需求?

A.是

B. 否 (请在后面填写需要进一步公开的信息)------

15.(多选题)民众通过哪些渠道获取疫情信息是合理的?

A.政府权威发布

B.医院

C.学校

D.患者本人微博等社交平台

E.社区

F.患者身边人的曝光与传播

G.网络人肉与深挖

H.其他

16.(单选题)您认为患者保留行程等隐私信息是否会侵犯民众知情权?

A.是

B.否

17.(多选题)您怎样看待疫情下患者信息被过度曝光的问题?

A.这是合理的,曝光信息有利于疫情控制和满足民众对于患者情况的深入了解需求,缓解民众焦虑感

B.这是合理的,会形成警示和威慑作用,规范患者和其他民众的行为

C.这是不合理的,这会对患者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困扰

D.这是不合理,这会扰乱社会秩序,形成恶劣的舆论环境,引发恐慌等问题

E.这是不合理的,这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违反法律规定

F.这些问题与我无关,无所谓

18.(单选题)请问您是否传播过和疫情相关人员的隐私信息(主要指姓名、身份证号等与疫情状态无关的信息)

A.是

B.否

19.(单选题)请问您会不会抵制人肉搜索?

A.会,这严重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违反社会秩序和法律规定

B.不会,这是言论自由,信息公布有利于满足民众的信息获取需求

C.看心情,不确定

20.(多选题)您认为怎样实现疫情下隐私权和知情权的权衡?

A.信息公开需要征得本人的同意

B.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信息

C.注意信息限度,只针对与疫情相关的必要信息进行公开与获取

D.当事人树立责任意识,不瞒报行程等重要信息

E.加强网络秩序监管,对于信息发布与搜索内容进行一定限制

F.其他

21. (多选题)您认为疫情下政府可以如何保护疫情相关人员的隐私?

A.明确信息收集和公开的责任主体和信息公开的限度

B. 对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隐私信息打码后发布

C.及时管控信息公开动态,对于违法公开信息依法进行删除与销毁

D.加强对收集信息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审查信息的使用与存储流程

E.依据法律出台行政管理条例,根据地区疫情形势灵活变动信息收集工作

F.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侵权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22.(多选题)您认为还有哪些主体有效作为可以更好地保护疫情相关人员的隐私安全?

A.患者主动上报必要相关信息,不瞒报不错报

B.患者身边亲友不随意夸大事实和公开隐私情况

C.民众自觉遵守网络秩序,不进行患者隐私的深挖与曝光

D.医院人员对于公布范围外的患者情况进行保密处理

E.信息收集平台依法处理所收集信息,保证信息存储安全

F. 立法机关加快对于特殊情势下隐私保护法律的出台,有法可依

G.司法机关推进侵权处理工作,完善救济机制,确立侵权诉讼规则与赔偿标准

23. (多选题)当下的信息时代和疫情防控下你会采取何种方式保护自己的隐私?

A.树立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隐私不受侵犯

B.提高警惕,不随意在网络等社交平台上公布隐私信息

C.提高辨别力,对于不必要的信息收集进行内容保留

D.向亲友传达隐私保护相关知识和方法,防止自己隐私外泄

24.(单选题)本题为排查题,请选择是

A.是

B.否

25.(主观题)您认为在疫情下政府应当在公民行使隐私权和知情权的过程中起到怎样的作用?请提出你的想法和建议

 

三、存在问题与解决思路

1.后疫情时代理论与政策不断更新

本课题是基于后疫情时代背景展开,研究领域较新,理论尚处于待完善阶段。且目前虽为后疫情时代,但新的病例仍在不断出现,疫情形势变换莫测,面对不断变换的社会形势和不断完善的理论与政策,团队的知识储备需要不断扩展,先前研究也需要随之扩展。

解决思路:

①团队成员应不断跟进疫情相关报道,把握现今疫情发展的实时动态,明确政府治理思路的改进趋势。

②关注相关研究的更新进展并做好记录,在把控研究大方向的同时及时补充理论细节,推动研究的有序开展。

 

2.专业理论尚存在空白领域

团队成员均为2020级法学生,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尚未进行系统学习,理论理解不深入,研究开展存在一定难度。

解决措施:

①团队成员需要尽快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心旨意,通过小组学习、自我学习等方式强化理解,加深认识。如遇不理解之处,成员需要与导师及时沟通,减轻学习阻力。

②树立在研究中学习的思路。在具体工作时,如遇理论储备缺口,各成员应借此机会寻求相关资料加以补充与学习,在研究中拓宽知识面,提升对相关问题的掌握程度。

 

3.线下走访范围受限

因近期国内疫情尤其是山东省出现严重倾向,团队成员的走访空间受到限制,难以进行较大范围内的固定投放问卷的数据搜集,缺乏可靠数据分析基础。

解决思路:

①与社区、政府人员进行提前沟通,约定时间积极备案,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开展线下调查,提高调研的开展效率。

②若因疫情防控无法亲临现场,则及时转换策略,采用线上方式展开问卷发放与访谈工作,保证调研工作的平稳进行。


 
三、经费使用明细情况
项目获批总经费(元) 已使用项目研究经费(元) 已报销金额(元) 未报销金额(元)
5500 800 0 1000
项目经费开支情况
名目 用途 金额(元) 备注
论文版面费
专利申请费
调研、差旅费 调研往返交通费 500
打印、复印费 问卷等调研材料打印费 300
资料费
试剂等耗材费
元器件、软硬件测试、小型硬件购置费
其它
 
四、项目后期具体工作计划

1202110月—12月 数据收集与初期数据分析

20211011月中旬:实地调研社区居民,访谈社区工作人员

202111月—12月 对市政工作人员开展访谈

202112月:数据统计与分析

220221月—3月 数据整理和政策改进

20221月:结合调研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探求在公私权博弈过程中双方利益考量因素和衡平关系,构建公私权博弈模型

202223月:根据数据统计结果和博弈模型分析分析公私权界限的考量因素,进行对策改进

320224月—5月 整理深化,完成报告

20224:整合上述内容,提出建议,进行总结

20225月:撰写结项报告

 
五、指导教师意见

该项目本季度表现较为出色,考核合格。

在课题实施层面,该项目立足于后疫情时代大背景,将公私权博弈理论与时代背景相融合,时效优势突出。课题组成员认真负责,团队分工协调,课题研究按照计划有序开展,逻辑严谨,步骤规范,成果较为出色,达到了预期成果。在经费使用层面,该团队经费使用合理,且注重留存发票和花销记录,申请与报销流程规范,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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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技术支持:南京先极科技有限公司